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审计之窗>内审协会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出台内部审计管理试行办法
信息来源:荆州市审计局 | 发布时间:2022-06-07

近日,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内审办法》)。

《内审办法》包含总则、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附则八个方面内容。从五个方面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规范,一是强化局党委对内审工作的领导。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确定内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二是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明确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年度审计计划的确定、审计小组的组成、审计方案的制定、审计现场的进驻、审计报告的拟定等,保证内审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四是强化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被审计单位及个人考核、任免、奖惩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五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明确了在内部审计工作中未履行相关责任的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予以追责。

《内审办法》的出台,是荆州市河道局主动适应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全市河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力举措,对提高该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系统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助力荆州长江河道堤防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王晓玲、王泽权)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