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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审计力促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显成效
信息来源:松滋市审计局 | 发布时间:2020-01-02

近年来,松滋市审计局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深入开展全市河湖长制专项资金延伸审计为规范资金管理、促进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情况表明,该市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和责任体系落实、相关制度和督查措施落实河湖管护和生态治理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工作方案责任体系落实逐步到位。松滋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松滋市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市16个乡镇全部出台了乡镇实施方案,市、乡镇两级方案均包含了六大基本任务并进行了细化实化。该市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市级和乡镇级河湖长已在《松滋市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河湖长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二是相关制度和督查措施落实逐步到位。全市建立了推进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河湖长制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同时,建立了联合执法、河湖长巡查、重大问题报告等制度开展由市河湖长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牵头组织的专项督查以及年度乡镇河湖长考核,并与各乡镇下拨补助资金挂钩。

三是河湖管护和生态治理落实逐步到位。今年该局开展市水利湖泊局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表明,该市全面推进河湖管护和生态治理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和“清流行动”,清除河流、湖泊垃圾、杂物1128吨,清除水葫芦、水花生面积41983亩,拆除河道拦网300余处、地笼1000多处。开展岸线复绿,清退长江岸线6400米,复绿场地62562平方米。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出台《松滋市长江岸线管理办法》,将长江及其主要支流采穴河、松滋河176.67km岸线纳入管理范围,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队伍配备、统一公示公开、统一工作标识、统一工作职责、统一经费考核“六统一”工作要求对长江岸线进行规范管理。集中开展洈水河、洛溪河先行试点工作,并对各乡镇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摸底调查。对发现的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实行了清单销号管理,该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经验,受到上级充分肯定。(王武静  彭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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