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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荆州市审计局 | 发布时间:2020-08-25

“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是2020年荆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全市重点工作任务。近日,经荆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荆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荆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奋力打造“万里长江、美在荆江”提供制度性保障

《意见》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及审计成果运用等任务。特别强调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与生产生活最为密切相关的“短板”和“弱项”入手,严肃揭露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资源损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加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的获得感。对审计发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解决,推动建成具有荆州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意见》要求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保障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科学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长期规划。要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尽快建立以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成果为基底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数据共享平台。

《意见》要求加强资源环境审计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资源环境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洪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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