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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国资委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
信息来源:荆州市审计局 | 发布时间:2022-09-21

近期,荆州市政府国资委落实审计整改,出台《荆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与责任清单》,进一步精简监管事项、理清权责边界,细化了权责事项,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到管资本转变。

2021年下半年,荆州市审计局在对该市政府国资委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了市政府国资委和所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的情况,发现市政府国资委没有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对国有投资运营公司定位不明确导致权力和责任不对等、国有企业对自主决策的内容把握不准的现象比较突出。对此,审计提出要加快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理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该市政府国资委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研究出台上述清单。

据了解,《荆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与责任清单》明确,对国有企业事前监管和事后监管2大类,共计31个权责事项66个细分事项,其中,事前监督包括主营业务管理、投资管理、交易监督管理等19个权责事项45个细分事项,事后监管类包括发展战略管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重大事件管理等12个权责事项21个细分事项。今后市国资委将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职权,对清单外的企业经营管理事项,由企业依法依规和企业章程自主决策。(刘亚  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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