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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流程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荆州市审计局 | 发布时间:2025-05-28

为进一步提升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流程的程序性、规范性、全面性,推动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更合理、更高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特有的保驾护航作用,在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湖北省审计机关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荆州市审计局于近日出台了《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流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确定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统筹、提高效率的原则。明确了审计项目计划内容包括审计项目名称、审计项目组织实施部门或科室、计划实施项目的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相关事项。

《办法》规定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步骤实行“四步走”。第一步是审计项目初选,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掌握审计需求,注重征集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的建议。第二步是对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和其他重要事项进行综合性研判,了解项目可行性与实效性,多角度、全方位对备选项目进行考察。第三步是确定具体项目及优先顺序,从项目规模、资源要求、管理情况、预期效果等方面对初选项目进行评估。第四步是做好项目计划起草工作,形成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报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并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和省审计厅报告。

《办法》要求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应当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原因和重大变化认为确需调整的,按相关程序提请批准后才可执行。(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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